什麼是Web 2.0( II )
作者:Tim O'Reilly 譯者:盧澤宇、Ivy
出版日期:2006-05-25
延續前一部份Tim O'Reilly將Web 2.0的本質定義成平台,並且提醒我們要鼓勵群體參與貢獻出智慧知識,在本期我們將繼續探討Web 2.0的其它特徵:資料將會是下一個「Intel Inside」,變成主要核心無所不在;網路應用程式將以輕巧小型化,也將跳脫過去軟體不斷版本升級的模式,而是永遠都沒有所謂正式版存在,而是時時更新應用及服務;對智財權的聲明,將可在適度授予在特定範圍內使用。這些皆是Web 2.0的重要特徵。
3 . 資料是下一個「Intel Inside」
在今天,每個具重要性的網路應用系統背後,都有一個專屬的資料庫,例如:Google的網路搜尋(web crawl)、Yahoo的資料庫(及網路搜尋)、Amazon的產品資料庫、eBay的產品與賣家資料庫、MapQuest地圖資料庫、Napster分散式歌曲資料庫裏。2004年Hal Varian在一次個人談話裡說過:「SQL將會是新的HTML」。資料庫管理將成為Web 2.0公司的核心競爭力,因此,有時我們會把上述所提及的應用程式稱為「資訊體」 (infoware),而不僅稱之為軟體。
這樣的現象導致一個關鍵問題︰誰擁有這些資料?
4. 軟體升級模式走到盡頭
如先前對Google和Netscape之間的對照,網路時代的軟體有一個最重要的特徵,就是以服務,而非以產品的方式推出。這件事實造成了軟體公司的商業模式產生重大改變。
日常營運必須成為核心能力:Google 和Yahoo在日常營運上的專業能力,必須與他們在產品開發的專業一樣強大。軟體要從手工業徹底轉變服務業,因此除非能在日復一日的基礎上不斷更新,否則就失去效用。Google必須不停地搜尋整個網路,更新索引目錄,淘汰無效的連結,解決其他會影響搜尋結果的所有可能因素,還必須持續且機動地回應成千上萬不同步的使用者查詢,並在提供結果的同時顯示與查詢項目有關的廣告。
從這個角度就不難明白,為什麼Google的系統管理、網路建置以及流量管控技術,比起他們的搜尋演算法更需要被嚴格保密,因為Google能成功的自動化這些流程,是使他們比競爭者具成本優勢的關鍵。
5.輕巧的程式設計模式
一旦網路服務變成潮流,大型公司就跳進來提供複雜的網路服務,創造高度可靠的程式設計環境,以便開發分散式的應用程式。但是網路之所以獲得如此巨大的成功,正是因為推翻了大多數的複雜理論,而代之以一種簡單的實用主義來設計,RSS之所以成為應用最廣泛的網路服務,就是因為簡單,而複雜的企業網路服務還無法有效地普及。
同樣地,Amazon的網路服務是以兩種型式來提供:第一種是遵從「簡單物件存取協定」(SOAP, Simple Object Access Protocol)的網路服務群組的形式規範。另一種則是透過HTTP通訊協定提供XML資料,這個輕巧的方法有時稱為「表現狀態移轉」(REST, Representational State Transfer)。雖說高價值的B2B的交易(例如Amazon和交易夥伴ToysRUs之間)必須使用SOAP群組,但Amazon指出有95%的交易是使用輕巧的REST服務來完成。
6. 超越單一裝置的軟體
Web 2.0的另一項特徵是不再侷限於個人電腦的平台之上。長期的軟體開發者Dave Stutz在離開微軟前,給予微軟的建議是:「要超越為單一裝置發展軟體,才有辦法在長期內獲致高利潤。」
當然,任何網路應用都可以被視為跨單一裝置軟體,畢竟連最簡單的網路應用都至少需要二部以上的電腦,一端放網路伺服器端,另一個放瀏覽器。如我們先前討論,一旦把網路視為為平台,就把這樣的做法進一步發展為綜合應用,包含許多台電腦提供的服務。
正如在Web 2.0的眾多領域中顯示的,所謂「2.0」並不是說這些東西本身有多新,而毋寧是網路平台真正潛力的完整實現,由這樣的觀點出發,我們就可掌握如何設計新平台應用與服務的關鍵點。
7. 豐富使用者的感受
早在1992年Pei Wei 的Viola瀏覽器時代,網路是透過瀏覽器來傳遞「applets」(網頁執行程式物件)以及其他主動內容。1995年Java導入,用意在提供applets物件。接著JavaScript與DHTML以輕薄短小的解決方案,提供用戶端程式能力,豐富了使用者的經驗。
數年前,Macromedia標榜「豐富並提昇網路應用」(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s,此一概念亦被Flash的競爭者開放源碼廠商Laszlo Systems提出),用以強調Flash所提供的不單只是多媒體內容,同時也是GUI(圖形使用者介面)的應用經驗。
Web 2.0公司的核心競爭力
以上所探討的七種Web 2.0原則,針對其中一些特性申論較多,所提到的每一個例子,都能驗證一到多個關鍵原則,但或許仍有不足之處。
現在讓我們總結一下Web 2.0公司的核心競爭優勢如下:
•提供服務,而不是套裝軟體,能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擴充
•控制獨特的、難以再製的資料來源,隨著越多人使用而累積越豐富的資料
•信任使用者為共同的開發者
•善用眾人的集體智慧
•善用大末端使用者的自助服務效能
•超越單一裝置層級的軟體應用
•輕巧的使用者介面、開發模式、及商業模式
以後若有公司宣稱其為Web 2.0的應用服務,可以用上述原則來檢驗其真實性,得分越多就越名實相符。記住,在其中某個領域能表現傑出,勝於在七種原則都只沾上一點邊!
「What is Web 2.0」於2005-09-30發表於O`Reilly Media,原文出處網址如下:http://www.oreillynet.com/pub/a/oreilly/tim/news/2005/09/30/what-is-web-2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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